温馨提示

1、交易前请仔细核实商家真实资质,勿信夸张宣传和承诺。如发现非法商家,欢迎广大网民举报,举报电话:4000-999-800。

2、该信息由列表网网友发布,其真实性及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,列表网仅引用以供用户参考,详情请阅读列表网免责条款。

3、在签订合同或相关协议之前,任何要求预付定金、汇款等方式均存在风险,谨防上当受骗!

详情描述

税收的问题是注册公司经营,一个相生相伴的问题。在佛山注册公司经营租赁服务,提前收取租户的租赁服务费,应该如何缴纳增值税呢?


根据国家相关的规定,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预收款的当天。规定这样的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(财税号)附件1: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,增值税纳税义务、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:(二)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、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,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。


由上面的规定可知道,在佛山注册公司提供租赁服务,收取房屋租金的时,在当个月就要进行缴纳增值税的服务。


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在佛山注册公司的税收问题,关注立华星财务的佛山分公司,在这里为你提供全面的注册公司的问题,也可以直接咨询在线客服,由专人为你解答佛山注册公司的税收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