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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交易市场看涨的情况下,因卖房人反悔而出现的房产纠纷就会增多,这也是法院中常见的案例了,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常见手段:如让其他的房屋共有人出来主张自己不知情,或者让第三人以承租人的身份起诉主张优先购买权。有的房主则以买房人延期付款为理由,主张其违约,要求解除合同,甚至有些房主直接以高价将房屋卖与第三人并办理过户。佛山南海区二手房律师冯海龙指出,法官处理这种案件时遵循的基本原则是,不能让毁约方通过他的毁约行为获利,同时也不能让守约方因守约而受到损失,诚信原则是民事合同的帝王条款,买方的过错如果是属于小瑕疵,不会直接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的,如果卖方执意要解除合同,法官会认为卖方应该担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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